在正常環境下,隨著回火溫度的升高,鋼的強度和硬度降低,延性和韌性提高。但鍛件生產廠家在許多鋼(要緊是布局鋼)中發現,回火處理溫度不斷升高時,鋼的打擊經濟韌性并非一個連續提髙,而是在某些工作溫度變化區間進行回火時,打擊韌性反而沒有顯赫降落,這種脆化征象稱為鋼的回火脆性。
(1)第一類回火脆性
淬火鋼在250 ~ 400 °C 有限回火過程中的顯著韌性顯著降低,稱為第一類回火脆性,又稱低溫回火脆性。幾乎沒有全部中國工業用鋼都在發展必然程度上可以具有這類回火脆性,并且脆性的出現與回火時冷卻系統速度的快慢無關。
發生低溫回火脆性的緣故尚未十分淸楚,普通覺得與馬氏體剖釋時滲碳體的初期形核相關,并且覺得是由于具有某種臨界尺寸的薄膜狀碳化物在馬氏體晶界和亞晶界上形成的后果。也有人因為覺得,脆性的出現與S、P、Sb、As等微量金屬元素在晶界、相界或亞晶界的偏聚相關。此外,沿晶界、亞晶界或其它界面析出的脆性碳化物以及延性殘余奧氏體的耗散也是脆性拉伸的原因。這類回火脆性問題發生往后我們無法進行消弭,故又稱為不行逆回火脆性。
為了避免低溫回火脆性,普通回火不應受到脆化溫度(尤其是與非常低的韌性值相對應的溫度)的限制,或者應使用等溫淬火工藝,或者應通過Mo和W等合金元素削弱第一類回火脆性。
(2)第二類回火脆性
淬火鋼在450〜650℃局限進行回火后緩冷出現嚴重打擊經濟韌性沒有顯赫低落的征象,稱為公司第二類通過回火脆性,也稱髙溫回火脆性。將這類已發生不同回火脆性的鋼從新進行加熱到650℃以上通過回火,而后可以疾速提高冷卻,則脆性消散,若再次于脆化溫度變化區間回火,而后緩冷,則脆性又從一個新出現,故又稱之為一種可逆回火脆性。這類脆性的發生發展與否和鋼的化學組成成分、回火溫度、回火光陰以及不同回火后的冷卻系統速度有親切自然關系。第二類回火脆性要緊在合金進行布局鋼中出現,碳素鋼具有普通不出現對于這類不同回火脆性。
第二類回火脆性的發生發展機制問題至今我國尚未進行徹底摘清楚,比年來的研究分析指出,是由于不同回火時Sb、Sn、As、P等微量雜質元素在原奧氏體晶界上偏聚或以化合物結構形式可以析出影響所致,鋼中的Cr、Mn、Ni等合金設計元素不僅能提高促進企業上述這些雜質元素向晶界偏聚,并且自己本身也向晶界偏聚,進一步低落晶界的強度,增大脆性傾向。